我在大明肝生活技能 第414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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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但是何心隐并不是来要钱的,而是要政策的。
  何心隐在信中说,苏州的商人们因为经常要出海,在海上航行会遇到各种意外,而在茫茫大海中发生意外,往往就是倾家荡产。
  特别是现在海上贸易繁荣,有些人会用所有的财产购买船只航行,船就是他们的全副身家。
  在苏州府,已经出现了好几次船难而导致船东和货主自杀的事情了。
  巨大的利润对应着巨大的风险,何心隐很明白这一点,苏州官府并没有介入其中。
  但是很快在船东之间,出现了这样一种合同。
  出海航行的船东相约各自出一笔钱,若是出海航行全部都安全归航,那所有人都将出的钱拿回来。
  一旦有船只遇难,则将这笔钱全部赔偿给遇难船只的船东和货主。
  一开始这种合同只是存在几个认识的船东之间,算是一种互助性质的合约。
  但是在一次遇难船只获赔的消息登上苏州当地报纸之后,这种合约就迅速在苏州府流行起来。
  而一名叫做袁文才的苏州府商人,从中嗅到了商机。
  袁文才十七岁就中了秀才,但是到了二十七岁都没有中举,后来苏州府归于东南之后,他参加国子监考试也落榜了。
  袁文才干脆放弃科举试图,开始经营家族生意。
  袁文才的家族也准备从事航运的生意,他从报纸上看到了遇难船获赔的消息,于是生出了一个想法。
  袁文才找来一些需要出海的船东,向他们兜售一种合同。
  船东只需要付他一笔钱,出海遇到船难就会获得对应数额的赔偿,但船如果平安归来,这笔钱就不会退还。
  袁文才是个聪明人,他这个赔偿数额也不是随便定的。
  袁文才走访了整个太仓港口的船主和水手们,统计出最近半年出海航行的船难概率。
  而且袁文才还区分了近海航行和远洋航行的赔付比例,近海航行的安全系数高,发生船难的概率不高。
  远洋航行发生船难的次数多,所以赔偿比例也要更低一些。
  但是出乎袁文才的意料,对于他这份“产品”,船东们却兴趣寥寥。
  原因自然也是很简单的,相比船东们自发联合互助性质的合同,袁文才的这份合同,船队平安归来是不退钱的。
  这些精明的商人们,为什么不自己和朋友签订互助合同呢?
  但是事情很快发生了转机。
  一支前往琉球的船队不幸遭遇了海上风暴,船队中的十二艘船全部遇难。
  这场太仓开港以来最大的船难,让太仓码头的所有船都鸣笛致哀,不少想着出海暴富的人也被泼了一头冷水。
  而更糟糕的是,这十二艘船当中的十一艘船,都是签订了互助联保的合同。
  每一艘船都出了钱,但是现在所有的船都沉了。
  船东的家属和货主们,拿着合同来到衙门,每个人都主张这笔钱要全部赔给自己。
  太仓县审理不了这个案子,就只能推给苏州府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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