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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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对曾颖当然没有爱情。
  甚至在曾颖几次添乱后,心中对其生厌——但他不是仇恨曾颖,更不是希望曾颖死掉。人要多憎恨某人,才会希望她死掉?
  就算是安妮,她想得也是打败曾颖,而非诅咒对方某天意外身亡。又不是生死大仇,她更无法战胜一个死人……所以,曾影后还是好好活着吧!
  但沈铭如此疲惫,在高强度工作一周后,还要赶去洛杉矶处理曾颖的事,安妮倒不好意思继续留在纽约醉生梦死:
  “沈哥,如果你觉得我不会添乱的话,我可以和你一起去洛杉矶吗?我对那边不太熟,但语言还勉强过关,或许可以帮上什么忙。”
  沈铭来纽约是有大事的,“狮门”的业务一直在安妮脑中挥之不去,她和沈铭的事业牢牢绑在一起,岂能让沈铭纽约之行功亏一篑。倒不安妮冷血,她和曾颖确实没交情,主动开口陪沈铭去,那是想看看事情怎么处理。
  当然,曾颖在此时,估计更想看见沈铭独自一人为她奔走,就像从天而降的大英雄……安妮才不理会她的心情呢,她要是那么圣母,上辈子早被渣爹的情妇们撕成碎片。
  沈铭捏着纸袋的手不由用力。
  他还未从收到安妮礼物中回过神来,曾颖那边就出了意外。这叫沈铭想说的话全然无从说起,他不过刚刚明白了自己的心意,对于如何处理他对待安妮的态度依旧茫然无措。
  那就暂且将这事按下。
  有时候自己茫然时,时间会给出正确的答案。
  “那就一起去,小邹多订一张票。”
  肯尼迪机场,上飞机的人中,就多了安妮。沈铭带了小邹,又额外叫来一名男助理,没有带sam。
  飞机上,沈铭闭目养神,安妮就坐在他旁边的位置上。
  签了dior的代言合约,广告还没拍摄,安妮显然是一名合格的代言人,已经开始使用dior真我香水。她身上的香吻很淡,与她的生理年龄比,香氛略微成熟,当然,若以她的心理年龄来看,dior真我的成熟度恰到好处,安妮能驾驭这香水。
  沈铭闻到了一股清新的橙花味。
  他以为自己会睡不着,伴着这股香,眼皮越来越重,竟然睡着了。
  安妮听见旁边沈铭的呼吸渐渐平稳,放下手里的杂志,示意空姐送摊子来。柔软的羊毛毯盖在沈铭身上,睡着的他没有清醒时那么强势而富有攻击性……他的五官和脸型都充满浓烈的男人味,闭着眼时,安妮发现他五官不仅是阳刚,还十分漂亮。
  沈铭母亲一定是个大美人。
  安妮脑子里莫名闪过这念头,她听说大部分男孩会像母亲。
  ……
  沈铭做了个梦,他知道自己在做梦,偏偏眼皮重如山岳相压,人就是清醒不过来。
  梦里,有个老旧的巷子。
  平房前有棵大榕树,树冠遮天蔽日,夏日带来阴凉,也遮去了房子的正常光线。穿着白色球鞋的男童,漂亮而精致,简直和巷子里的小市民们像两个世界的人。
  男童没有爸爸,漂亮的母亲带着他独自居住。
  那是一个特别温柔的女人。
  但她身体极差,一天到有大半天精神不济。
  隔壁邻居是一家三口,男主人酗酒,女主人搓麻,倒是有个女儿刚刚15岁,长得清秀。
  她经常被酗酒的父亲打得身上青紫,经济条件极差,一年四季常穿校服,冬天在校服里拼命塞旧衣服,夏天则要每晚将校服连夜洗干净,否则第二天上学就没衣服穿。
  男童不同,他家虽然没有顶梁柱,他倒是能念当地最好的学校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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