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8章 这是圈套(1)(2 / 3)
“如果你不想让我瞧不起你的话,从今往后,就此打住,如此再见,还能问一声好……”
几丝难堪,在他脸上浮现,挫败感油然而生……现在的韩婧,真真是软硬不吃,比起六年前,难追多了。
年之前,崔赞在学校时,就是一个成绩出众的高材生,因为有才华,因为有一副俊美的皮囊,曾经被同学们私底下封为巴城大学的校草,当时,曾有无数学姐学妹对他献殷勤,如果他愿意像其他男生那样在女生身上花心思,交个富家女作女朋友,那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情。
在巴城,排在育英军事学院之下的就是巴城大学。育英学院既是贵族的摇篮,更是菁英学子聚集地。巴城一些富家子弟,若是挤不上育英学院,被刷下来的那一批全在这里。
当初,倒追崔赞的人,可不在一个两个,可他一个也没交往,而是勤工俭学,白天忙学业,晚上打零工,周末一有空就到律师楼做学徒打杂工。
那时,他很忙,没空和女生们打情骂俏,生活作风很正派,所有人都说他这样子,实点辜负青春年少、人生正好的花样年华。
他并不这么想,拥有着自己执着的的格,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。
那时,他总会遇上一个害羞腼腆的女生,也是法政系的,极特别的一个学生,成绩不是特别好,中等偏上,长的也不是特别美,一副黑框大眼镜,穿着老土,她没啥朋友,脸上总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,显得无害,不怎么和人说话,声音却很好听,轻轻柔柔。乍一看,这女生,并不美,俨然像一个比乡下地儿跑上来的土鳖。
他们曾经几度遇上,在同一个地方打工。每一次见面,她见到他会点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,并不刻意接近,一上工,就忙碌着她份内的量,显得勤勤恳恳,做事儿很卖力,打工地的负责人没一人对她不满意的。
原本,他以为,这只是巧合。后来才知是这是一种隐晦的暗恋,所以她把打工的地点设在了他出现的地方。远远的守望着,却不敢对他有所表白。
这是一个很胆小的姑娘,却用她独有的腼腆方式,一点一点侵占了他的心。
那一回,他感冒,身体不太舒服,但他还是有坚持上工,工作的时候无精打采,整个人懒懒的,做事很迟钝,不经意的就和这个丫头撞了一个满怀。她发现他身上体温烫的厉害,蹙着眉轻轻问他:
“你在发烧,吃药了吗?”
这大概是他们第一次正式说话,却熟稔的就像老朋友。
她什么也没说,走开,在他连连打喷嚏的时候。当时,他以为她是嫌他生病,怕被传染,一刻钟后,当她将刚买的感冒药递到他手上时,他才明白,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,不挂在嘴边,而在于行动。
又有一次,他和学校一个学渣打架,原因为那个有钱的学渣看上了一个富家千金,那富家千金看上的则是他,他约他打架,他没去,那些人就堵在他打工回家的路上,以众欺寡。
适时,有巡警出现,免了他一阵皮肉之苦。他道谢,那巡警拍拍他的肩:
“不用谢我,谢你女朋友去。要不是她急巴巴拉着我,求我,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?”
“可我没有女朋友啊!”
“那边那位不是。”
拐弯处,她适时探出头来,涨红着脸,呐呐的直摇手说:
“我不是他女朋友,我们……是同学!”
那天,正是她叫来了警员,买来了药膏,让他生了几感动。
从那时之后,她时不时又做了一些背后关心他的事,却从来不说破,也不会轻易让他知道,有时遇上,她都不与他说话,只是微微笑,始终保持着那样一种不近不远不三咸不淡的关系。
直到有一天,她抱着书走的匆忙,又撞进了他怀,书散了一地,一张素描从她的书本里掉出来,落在脚边。
他拾起仔细的看,发现画的正是他,简简单单的几笔就将他轮廓特点勾了出来,那画画的水准,绝对是有一套的。
那一刻,她的脸涨成了猴子屁股,咬着唇,轻轻要求:
“还我!”
“这好像是我吧?”他笑嘻嘻的问。
“不是!还我!” ↑返回顶部↑
几丝难堪,在他脸上浮现,挫败感油然而生……现在的韩婧,真真是软硬不吃,比起六年前,难追多了。
年之前,崔赞在学校时,就是一个成绩出众的高材生,因为有才华,因为有一副俊美的皮囊,曾经被同学们私底下封为巴城大学的校草,当时,曾有无数学姐学妹对他献殷勤,如果他愿意像其他男生那样在女生身上花心思,交个富家女作女朋友,那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情。
在巴城,排在育英军事学院之下的就是巴城大学。育英学院既是贵族的摇篮,更是菁英学子聚集地。巴城一些富家子弟,若是挤不上育英学院,被刷下来的那一批全在这里。
当初,倒追崔赞的人,可不在一个两个,可他一个也没交往,而是勤工俭学,白天忙学业,晚上打零工,周末一有空就到律师楼做学徒打杂工。
那时,他很忙,没空和女生们打情骂俏,生活作风很正派,所有人都说他这样子,实点辜负青春年少、人生正好的花样年华。
他并不这么想,拥有着自己执着的的格,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。
那时,他总会遇上一个害羞腼腆的女生,也是法政系的,极特别的一个学生,成绩不是特别好,中等偏上,长的也不是特别美,一副黑框大眼镜,穿着老土,她没啥朋友,脸上总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,显得无害,不怎么和人说话,声音却很好听,轻轻柔柔。乍一看,这女生,并不美,俨然像一个比乡下地儿跑上来的土鳖。
他们曾经几度遇上,在同一个地方打工。每一次见面,她见到他会点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,并不刻意接近,一上工,就忙碌着她份内的量,显得勤勤恳恳,做事儿很卖力,打工地的负责人没一人对她不满意的。
原本,他以为,这只是巧合。后来才知是这是一种隐晦的暗恋,所以她把打工的地点设在了他出现的地方。远远的守望着,却不敢对他有所表白。
这是一个很胆小的姑娘,却用她独有的腼腆方式,一点一点侵占了他的心。
那一回,他感冒,身体不太舒服,但他还是有坚持上工,工作的时候无精打采,整个人懒懒的,做事很迟钝,不经意的就和这个丫头撞了一个满怀。她发现他身上体温烫的厉害,蹙着眉轻轻问他:
“你在发烧,吃药了吗?”
这大概是他们第一次正式说话,却熟稔的就像老朋友。
她什么也没说,走开,在他连连打喷嚏的时候。当时,他以为她是嫌他生病,怕被传染,一刻钟后,当她将刚买的感冒药递到他手上时,他才明白,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,不挂在嘴边,而在于行动。
又有一次,他和学校一个学渣打架,原因为那个有钱的学渣看上了一个富家千金,那富家千金看上的则是他,他约他打架,他没去,那些人就堵在他打工回家的路上,以众欺寡。
适时,有巡警出现,免了他一阵皮肉之苦。他道谢,那巡警拍拍他的肩:
“不用谢我,谢你女朋友去。要不是她急巴巴拉着我,求我,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?”
“可我没有女朋友啊!”
“那边那位不是。”
拐弯处,她适时探出头来,涨红着脸,呐呐的直摇手说:
“我不是他女朋友,我们……是同学!”
那天,正是她叫来了警员,买来了药膏,让他生了几感动。
从那时之后,她时不时又做了一些背后关心他的事,却从来不说破,也不会轻易让他知道,有时遇上,她都不与他说话,只是微微笑,始终保持着那样一种不近不远不三咸不淡的关系。
直到有一天,她抱着书走的匆忙,又撞进了他怀,书散了一地,一张素描从她的书本里掉出来,落在脚边。
他拾起仔细的看,发现画的正是他,简简单单的几笔就将他轮廓特点勾了出来,那画画的水准,绝对是有一套的。
那一刻,她的脸涨成了猴子屁股,咬着唇,轻轻要求:
“还我!”
“这好像是我吧?”他笑嘻嘻的问。
“不是!还我!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