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交易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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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既有一手精妙的医术,学识素养也不低——不然的话,根本说不出“不为良相,但为良医”这种气魄来。
  此时的天下还是士族的天下,各国皇室都是与士族共治,能读书写字的绝大多数都是士族出身,能养出如此的气度,非世家门阀不可。
  陈悦薇自小聪慧,跟随父亲学习医术的同时也没少读书,对于如今的天下大势也有几分了解。
  她把五姓七家与三十六大姓在心中过了一遍,又因为李恪姓李,心里已经有了怀疑:
  “难道是陇西李氏?口音不像;难道是中山李氏?又或者渤海李氏?”
  她心里猜测着,脸色不动声色,走到李恪身边来,想看看他写些什么。
  “防瘟守则!”
  这是什么鬼东西?
  陈悦薇一脸懵逼,再一看李恪的字,心里更增鄙视。
  “口气这么大,写的字却这么难看!空有字形却没有半点字韵,写的虽然是行书,可起转承合匠气十足。”
  因为李恪的谈吐,她还以为李恪是个饱读诗书的士族苗裔,可一看李恪的字,差点被闪瞎了眼睛。
  李恪哪里知道这些,他不过是把毛笔字当成爷爷的一种要求,虽然临帖临的不少,自己写出来感觉也不错,可实际上在真正懂字的人眼里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。
  不要说那些学富五车的大儒,就是陈悦薇这样饱读诗书的小娘子都要甩开他八条街。
  再加上他写的防瘟守则只重实效,没有半点文采,看的陈小娘子心中十分失望,简直是不忍直睹!
  偏偏李恪之间还不知道,还大言不惭的跟小包子吹嘘:
  “看到没有,李大哥的字不错吧?想当年……嗯,当年比字还赢过很多人呢。”
  小包子却没有附和,而是以后的皱着眉头,怎么看怎么别扭,最后还是忍不住吐槽起来:
  “李大哥,你的字好丑,没我家小姐写的好看。”
  本来还得意洋洋的李恪顿时脸色一僵,有些讪讪的笑道:
  “啊?是这样吗?哈哈,哈……”
  李恪脸上大囧,心里却在大骂那些写小说的混蛋:
  “不是说会毛笔字到了古代就可以大杀四方,震惊古人的吗,怎么到我这里却成了出丑了?”
  也是这家伙脸皮厚,李恪干脆把毛笔一丢,痞癞的对陈悦薇笑道:
  “那这样好了,请陈小娘子来执笔,誊抄一份如何?我保证,有了这份东西,慈心堂的事情都是小事。”
  陈悦薇并不完全相信,不过也没多说什么,另外拿起一支毛笔,工工整整的开始誊抄起来。
  李恪一看就知道两人的差距,难得的老脸一红,没口子的称赞起来:
  “不错不错,陈小娘子这一笔楷书已经尽得颜筋柳骨的精髓了。”
  陈悦薇差点没一笔撇歪,几乎是忍俊不禁一笔戳这家伙脸上去,她没好气的怼道:
  “什么颜筋柳骨,我师从的是卫夫人的飞白。”
  什么“颜筋柳骨”和“飞白”,李恪也只是听说过——卫夫人是谁他都不知道,但也知道自己拍马屁拍错了地方,一时间颇为尴尬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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