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第29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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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议会通过法案之后,授权成立了修建“收费公路”的信托公司,安排从民间征地并且集资。
  这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好机会。
  事不宜迟,罗兰一听到消息,就动身赶往梅里顿。
  她那位住在梅里顿的姨夫,做律师的菲利普斯先生,一定对这个项目非常了解。
  “莉迪亚,是你爸爸让你来打听的吗?”菲利普斯姨夫以为是贝内特先生对这个项目有意。
  “确实,这和你们家有些联系。”
  这条规划中的“收费公路”,已经计划到了梅里顿。
  但是从梅里顿一路继续往西北,前往下一个市镇的道路,还没有确定。
  梅里顿一带都是私人领地,如果在上面修路,负责开发的信托公司需要征地,并且支付大量的补偿金——这是信托公司不愿意做的。
  信托公司更希望看到的是,拥有土地的乡绅们点头,同意在他们的土地上修筑道路,并且愿意支付一定的修路成本。
  如此一来,这些明智的乡绅们将拥有从“收费公路”中获取“过路费”收入的权力。
  而议会所赋予这条道路的“收费”权力,至少在一百年以上,可以在代际之间继承。
  罗兰:这太好了!
  “莉迪亚,如果贝内特先生有兴趣,请他尽快联系我。我认得收费公路信托公司的筹办人,可以替他牵线。”
  菲利普斯姨夫还挺高兴,不用亲自跑一趟朗博恩,就有人能帮他传递消息。
  谁知坐在他面前的这个小外甥女摇了摇头,说:“不,不是我爸爸想要建这条收费公路,而是我……我们姐妹!”
  参建收费公路,可以获得“过路费”的收益。
  按照罗兰的理解,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,从伦敦往返伯明翰的道路使用率,在未来数十年间会以几何数级增长。
  道路建成之后的收益,在刚开始的稳定期之后,想必也会进入一个高速增长的时段。这份收入绝不会少。
  此外,这条道路如果修在贝内特家的土地上,定然能促进朗博恩与大城市之间的往来,对于朗博恩的发展大有好处。
  但是就是不能以贝内特先生的名义持有,否则将来又会落到柯林斯表兄的口袋里——这就失去了罗兰为姐姐们着想的本意了。
  她要做的,就是创建一份,能够以贝内特姐妹的名义持有的资产。
  为此,罗兰打算把她手头现有的一千多镑资金全部投入,在所不惜。
  菲利普斯姨夫听了罗兰的打算,惊得目瞪口呆,半天才反应过来:
  “这,这……”
  罗兰异常真诚地望着姨夫:“您说,这可行吗?”
  菲利普斯姨夫想了半天,才回答:“理论上是可行的……”
  罗兰高兴极了,小手一拍:那不就结了?
  “但是……要建这条公路,必须由贝内特先生同意。”菲利普斯先生“但是”了半天,才冒出这么一句。
  “那是当然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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