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.110无家可归(二更,10000)(8 / 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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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呜呼哀哉,她今晚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做,只是这警是她报的,如今只能配合。
  民警办公室,那男子安静坐在一旁,他见宁初走进办公室后,立即换了一副嘴脸,他小嘴嘀嘀咕咕说了很多难听的话,直到一旁的民警出声提醒后,他才住了口。
  警察坐下,打量两人,开口询问男子,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  男子不耐烦,“周言。”
  “哪个周哪个言,您说清楚一点。”
  “周末的周,语言的言。”
  “那你呢?”民警看着宁初。
  宁初平静回答,“宁初,宁静的宁,最初的初。”
  民警在纸上写下两人名字,并继续发问,“到底是谁报的警?”
  宁初微微抬起手,“是我。”
  民警机械性的询问,“为何报警?”
  宁初指着周言,“这位周先生,无故蹲在我家门口,我多次劝阻无用,便报了警。”
  周言很焦急的摇头,不赞同宁初说的话,民警看他急切的眼神,唯有让他先说话。
  周言愤愤不平,“这房子不是她的,这以前都是我住在这里,我还有这个小区的门禁卡呢!”
  说罢,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门禁卡,卡上面的确是他的姓名以及他的照片。
  周言娘声娘气,“警察你要为我做主,这几年都是我住在里面,小区里面的物管可以为我作证。”
  宁初也不甘示弱,随后从她的包里也掏出了一张门禁卡。
  民警刚才离开慧园居时,的确问过小区的安保,的确如周言所说,周言以前的确是住在那个单位。
  民警开口询问宁初,“你是这房子的主人吗?”
  宁初摇头,“这套公寓是我公司租下来,供我作为宿舍用的,我才搬进来不久。”
  “那你能提供这房子的租赁合同吗?”民警问。
  宁初无奈摇头坦言,“我没有租赁合同。”
  民警点点头,询问男子,“你说这房子是你朋友的,那你能提供房产证吗?”
  周言嘴巴嘟起,有理有据,“我都说这房子是我朋友的,我怎么会有他的房产证。”
  民警沉默,两人各执一词。
  民警只好安排人力,查询了该单位的产权,的确如周言所说,房子的确属于他那位朋友的名下。
  宁初辨解,“我不知道这房子是谁的,可我们是正规租住,租住期间,房子的使用权,归我司所有。”
  宁初的话没有错,可她提供不了租赁合同,民警也略显无奈,无计可施,宁初只好寻求兰煜帮助。
  片刻,兰煜两手空空的出现在警局,警察一脸严肃,“租赁合同带来了吗?”
  兰煜淡定,“这根本没有租赁合同,这房子是我从朋友之手购得,并不是租用,原户主人在国外,所以房子暂未办理过户手续,但一切已走流程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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