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7章 先兵后礼(2 / 3)
“河西鲜卑,贪得无厌,凶暴惨厉,这是驱虎吞狼,然虎害大于狼害啊!”田乐谏言道。
“你多虑了,正因为河西鲜卑贪得无厌,才非大患,而且我驱逍灭董后,那河西鲜卑也必将要彻底铲除的!”
“如今正好趁着那逍遥之手,先削弱鲜卑的兵力,等我拿下天水和陇西后,再回去收拾他们!”韩遂露出一丝残忍地笑意。
“可如果鲜卑前去,那酒泉的百姓……”田乐有些犹豫。
“成大事者不拘小节,凉州之乱已有数年,眼下是统一的最好机会,自是不能妇人之仁!”韩遂摇头说道。
此时,林涛率领麾下大军,驻扎在石咀山下。
石咀山,位于贺兰山和黄河的交汇之处,因山石突出如嘴而得名,是凉州通往定边的必经之路。
林涛正安坐在中军大帐之中,账内贾诩、张良等人分立两侧。
“董卓大军到哪了?”林涛问道。
“启禀主公已经跨过郡界,到达天水郡境内了,即将进入苏城主的伏击范围!”张良说道。
“传令马超,进攻陇西首阳城!”
接着,林涛又问道:“河西鲜卑还没有什么动作吗?”
“启禀主公,河西鲜卑并无丝毫异动!”张良躬身说道。
“不应该啊!凉州境内三方势力相互倾轧,乱成一团,鲜卑人为何不趁乱而入,分一杯羹呢?”林涛狐疑地说道。
“主公,根据属下所知,河西鲜卑最近和匈奴的关系似乎不太友善,可能随时会发生战事!”贾诩躬身说道。
“原来如此!”林涛点了点头。
南匈奴的人才是真正的可怕,那些匈奴骑兵可是七阶兵种的实力,而现在整个华夏最高的才是六阶兵种。
林涛估计,等他们升到了七阶兵种,匈奴可能已经八阶了!
“这南匈奴将来也必将是心腹之患啊!”林涛叹息一声。
话音未落,有斥雁兵站在帐外。
“主公,有紧急军情!”
“传!”林涛没有丝毫迟疑。
斥雁兵连忙进入大帐之中,拜身说道:“启禀主公,截获一封敌军传信!”
npc之间,多是用传信兵来传递密信,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会用飞鸽传信。
斥雁兵呈上书信,林涛看到书信正面写着:“单于拓跋亲启!”
“这是韩遂给河西鲜卑首领的信!”林涛嘴角微微上扬,随后快速打开书信,并查看了起来。
“这韩遂,真是无所不用其极,竟然让河西鲜卑去支援酒泉郡!”
“什么?这岂不是引狼入室?”贾诩闻言,神情凛然,如果真的让河西鲜卑去支援酒泉郡,那酒泉郡可能就是鲜卑人的了!
“韩遂这是借刀杀人,然后再……反客为主!”张良沉声说道。
“没错,河西鲜卑百万之众,若是与西域而来的大军打上一场,即便是胜利的一方也会损失惨重,伤筋动骨,等他攻下了天水,再灭了董卓,河西鲜卑自然也会顺手除掉!”贾诩苦笑着说道。 ↑返回顶部↑
“你多虑了,正因为河西鲜卑贪得无厌,才非大患,而且我驱逍灭董后,那河西鲜卑也必将要彻底铲除的!”
“如今正好趁着那逍遥之手,先削弱鲜卑的兵力,等我拿下天水和陇西后,再回去收拾他们!”韩遂露出一丝残忍地笑意。
“可如果鲜卑前去,那酒泉的百姓……”田乐有些犹豫。
“成大事者不拘小节,凉州之乱已有数年,眼下是统一的最好机会,自是不能妇人之仁!”韩遂摇头说道。
此时,林涛率领麾下大军,驻扎在石咀山下。
石咀山,位于贺兰山和黄河的交汇之处,因山石突出如嘴而得名,是凉州通往定边的必经之路。
林涛正安坐在中军大帐之中,账内贾诩、张良等人分立两侧。
“董卓大军到哪了?”林涛问道。
“启禀主公已经跨过郡界,到达天水郡境内了,即将进入苏城主的伏击范围!”张良说道。
“传令马超,进攻陇西首阳城!”
接着,林涛又问道:“河西鲜卑还没有什么动作吗?”
“启禀主公,河西鲜卑并无丝毫异动!”张良躬身说道。
“不应该啊!凉州境内三方势力相互倾轧,乱成一团,鲜卑人为何不趁乱而入,分一杯羹呢?”林涛狐疑地说道。
“主公,根据属下所知,河西鲜卑最近和匈奴的关系似乎不太友善,可能随时会发生战事!”贾诩躬身说道。
“原来如此!”林涛点了点头。
南匈奴的人才是真正的可怕,那些匈奴骑兵可是七阶兵种的实力,而现在整个华夏最高的才是六阶兵种。
林涛估计,等他们升到了七阶兵种,匈奴可能已经八阶了!
“这南匈奴将来也必将是心腹之患啊!”林涛叹息一声。
话音未落,有斥雁兵站在帐外。
“主公,有紧急军情!”
“传!”林涛没有丝毫迟疑。
斥雁兵连忙进入大帐之中,拜身说道:“启禀主公,截获一封敌军传信!”
npc之间,多是用传信兵来传递密信,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也会用飞鸽传信。
斥雁兵呈上书信,林涛看到书信正面写着:“单于拓跋亲启!”
“这是韩遂给河西鲜卑首领的信!”林涛嘴角微微上扬,随后快速打开书信,并查看了起来。
“这韩遂,真是无所不用其极,竟然让河西鲜卑去支援酒泉郡!”
“什么?这岂不是引狼入室?”贾诩闻言,神情凛然,如果真的让河西鲜卑去支援酒泉郡,那酒泉郡可能就是鲜卑人的了!
“韩遂这是借刀杀人,然后再……反客为主!”张良沉声说道。
“没错,河西鲜卑百万之众,若是与西域而来的大军打上一场,即便是胜利的一方也会损失惨重,伤筋动骨,等他攻下了天水,再灭了董卓,河西鲜卑自然也会顺手除掉!”贾诩苦笑着说道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