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3章 官商勾结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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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为了增加部门之间的互相监管,刘信启规定,丈量耕地的工作由农渔部负责,确权和发放地契的工作有户部负责,出钱赎地的由财政部负责。
  兴汉盟先后从各个渠道招募官吏已经超过五千人,巧合的是这次出问题的三个官吏,竟然刚好都在黄县,刚好被安排在了同一个工作组,刚好同时具备农渔部、户部和财政部三部身份,刚好没有一个人附过武将卡。
  面对自己负责的范围内,属于第三种,地主已死、且没有继承人的情况,三人从中划拨出来一部分好地,找到当地的士绅、地主,将地卖了出去。
  操作过程很简单。先找到买主,然后买主确定自己要购买的地,伪造赵国或伪楚、伪齐的地契,主张这些地有主,三人串通一气,更改了土地属性,有无主地改为有主地,给买主发放新的兴汉盟地契,然后收取卖地钱,私分后装进自己的口袋。
  三人卖地的价格当然非常便宜,买主、卖主,你好我好大家好,没有人多事告发。
  对于平民百姓,在当地生活了几十年,当然有人看出来其中的猫腻,可是“官本位”思想几千年,民不与官斗的思想已经深入骨髓,没有侵犯到自己的利益,对于这种官商勾结的事当然是视而不见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  三人前前后后,通过这种模式竟然卖了一千多亩地。
  其他的工作小组同样也有这种先是无主,后来又有人拿着地契上门认领的情况,经过工作组实地调查后,属实的会给地主归还土地,造假的会交给大理院处理,判处劳改。
  每个工作组都有这种情况,三人也就显得不那么特殊了,只是三人经手的特殊情况比较多。
  兴汉盟大理院的人手一直都很紧缺,就算第二次吏员招募考试之后,给大理院增加了一些人手,但是经过五个部门的分流,分给监察部的人手已经很少了,监察部又要监管登莱八县五千多的官吏,还要监管盟属工厂、研究院等部门的,完全做不到面面俱到。
  导致这三人做的事一直没有被揭发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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