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0章 摊牌了,我就是黑科技之主!(2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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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毕竟,为了这个项目,她已经投资了将近三四个亿。
  后续还准备加大投资。
  这也是为什么她要卖地皮的一个原因。
  这个项目,是她翻身的唯一机会。
  她要趁此机会,让公司成为市值百亿的上市企业,完成和家里的赌约。
  不然,她就只能回家,乖乖的接受家族联姻了。
  陆诚轻飘飘的一句话,肯定不能让她直接放弃竞标的。
  不过,她毕竟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,话没有说的太死。
  她也知晓,陆诚能白手起家,短短半年内,就创立起不亚于一些上市企业的诚汐科技。
  本身的能力,自然毋庸置疑。
  所以,她也想听听陆诚的建议。
  陆诚淡淡道:“原因很简单,因为我有更好的项目可以和你合作。”
  在他的眼中,花费巨额资金,甚至赌上公司的命运,投入到3d软件应用,这纯粹就是自取灭亡之举。
  因为,两个月后,全息幻象投影技术的关键性材料就能制作出来。
  到时候,他将会将资金投入到这个技术的研发当中。
  而且,由于这项技术已经成熟,一旦推广开来,那绝对可以将市场上99%的3d软件应用给淘汰。
  这注定会是一项失败的项目。
  与其在这方面继续投入,不如及时止损。
  况且。
  陆诚现在忙着很多事情,没办法分心。
  所以,全息幻象投影技术里的软件和系统,倒是可以交给沈菲的菲凡集团去完成。
  这样也能省掉陆诚很多的麻烦。
  菲凡集团的技术还是十分过硬的,之前菲凡集团制作大白和小黑机器人的软件系统,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。
  当然。
  这是一个巨大的利益,陆诚自然不可能白白送给沈菲。
  所以,如果沈菲要加入这个项目,他必须在菲凡集团控股。
  或者,直接让菲凡集团成为诚汐科技旗下的子公司。
  反正沈菲的目的只是为了上市,完成和家里的赌约。
  子公司,也是可以上市的。
  随着诚汐科技越来越壮大,陆诚也确实需要创建多家子公司,将公司的业务和财务划分开来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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