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85,怀疑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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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所谓紫毫便是用山兔背部的黑尖毫制成,毛性较为刚硬,写行书、草书都可以。”
  玉儿侃侃而谈,语气中带着少于的自豪。
  杨绵绵轻笑。这样的玉儿才是她喜欢的。
  “你倒是懂得不少。”
  也确实如玉儿所说。这只毛笔每个地方可都是用的最好的,不仅好用而且美观。所以杨绵绵才特别喜欢。
  “奴才的父亲以前是个读书的,本来想要考取功名,结果名落孙山,便做起了些毛笔的小买卖。
  奴才自幼跟着学。自然知道那么一星半点。”
  玉儿神情并没有什么变化。只是这语气之中,多了一丝想念,杨绵绵猜想,这玉儿的父亲恐怕已经离世了吧,要不然也不会让玉儿进宫当个宫女。
  “看不出来啊,你还有点功底,那么这字肯定写的不错吧!”
  杨绵绵想起来,上次查看这花名册的时候,就看见了玉儿的字,整体来说是这些宫女里面最好的,只是因为写的少,所以看的也不大清楚。
  杨绵绵算是一个字控吧!就喜欢那些写书法。写的好的。
  来到清朝后,就两个人的书法让杨绵绵记忆尤深,甚至保存了起来。
  一个就是四爷的笔迹,另一个就是陷害杨绵绵的那封信。
  所以现在看到有人可以同他们一比,杨绵绵到是有点迫不及待的样子。
  “来,给本宫写一首诗看看。”
  杨绵绵挥挥手,让琥珀从书桌上拿来一张白纸,放在玉儿面前。
  玉儿右手接过杨绵绵递过来的毛笔,试了试笔,然后又换到左手上。
  这才抬笔沾墨,洋洋洒洒的写了一首宋朝,卢梅坡《雪梅》
  “梅雪争春未肯降,
  骚人搁笔费评章。
  梅须逊雪三分白,
  雪却输梅一段香。”
  杨绵绵拿起手里的诗来回看了看,并且还念了出来。她不是欣赏这首诗,而是在念到每个字的时候,顺便仔细研究这副字。
  老实说,就杨绵绵自己,和玉儿这幅字比起来,也就半斤八两。
  “不错,果然出自书香世家。”
  杨绵绵满意的点点头,就在玉儿意外杨绵绵要奖励她或者留他在身边的时候。杨绵绵却突然让她离开了。
  玉儿虽然心声不满,不过却也没有多说什么。
  “奴才告退。”
  玉儿行了一礼,这才出了翊坤宫寝殿。
  玉儿走后,杨绵绵本来还平静的小脸,这会是彻底变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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