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州官愿意分享(4 / 5)
林晞看他穿了个睡衣坐在那里,眼睛直视着他,他都没急着去洗澡,凑过去先亲她。
“唔……快去洗澡。”
“是不是有事找我,所以才在等我呢。”
“嗯,你去洗完澡,我跟你说。”
林晞洗澡很快,用干毛巾擦过头发,头发都几乎半干了。
他坐过去搂住人:“跟哥哥说说,什么事?”
卫尘婉侧头看了一眼他的表情道:“做好心理准备啊。”
林晞被她的表情吓一跳,一手直接摸上她的肚子:“不会是……有了吧?”
“有你个头,瞎说什么呢。”卫尘婉一巴掌拍开他的手,“你好好听我要说的话,很重要。”
“嗯……”林晞转了转眼睛,“不会是你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了?快快如实招来。”
卫尘婉噗嗤一笑:“我要是真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了,你要怎么办?”
“那还能怎么办,忍着呗,就算头顶绿冒烟了我都不放你走,只要你不杀了我,我就这么粘着你。”
“林晞,你这样好卑微啊。”
“就是这么卑微,谁让我爱你。”
卫尘婉摸了摸他的脸,顺嘴还亲了一口。
“好了,说正经的,我大伯中秋要我们去他家吃饭,也让你一起去,上次你不是有工作没去嘛,所以这次让你一起。”
这事在林晞的耳朵里仿佛比刚才说的还要紧张,卫尘婉之前说的没错,他就是对她家里的长辈们有些恐惧,生怕自己做的不好了。
“干嘛呀,这个表情。”看他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,卫尘婉实在想笑。
“我……好,这次中秋节正式拜访一下你大伯,是该去一下了,不然以后要跟你结婚也说不过去啊。”
“那行,反正是晚上吃饭,你可以下班来。”
林晞点头,可还是怕自己那天突然会有工作,上次就是因为工作所以没能去成,这次总不会这么巧了吧。
在中秋当天晚上,卫子昂夫妻两个人已经到卫灵家了,卫尘婉还在等林晞,林晞从刚开始就一直没消息了,打电话也没接。
林晞自然是被工作绊住了,他没想到竟然这么事与愿违。
这个案子上的会议,是第一次好几个办公室一起开,两个多小时没听过,林晞作为刑侦队队长必须坐在那里主持工作,卫尘婉的电话一个都没接到。
尤其是今天同事说了周禹良公司的情况。
周禹良的公司和曾佳伦的投资公司有合作,曾经有段时间周禹良的公司的资金投资让预见基金全权负责。
林晞听了这些,其中有一部分他已经猜到了。
以前办案的时候,大部分的案子都是完整的个体,没有这么多拖泥带水的东西,可现在表面上看上去是分开的案子,但是暗藏其中还未找出的线索是交织在一起的。
卫尘婉在家看了看时间,觉得不能再晚了,就自己先打车去大伯家里,还在路上的时候跟林晞发了条消息。
卫尘婉:如果你还能来的话跟我说一声。 ↑返回顶部↑
“唔……快去洗澡。”
“是不是有事找我,所以才在等我呢。”
“嗯,你去洗完澡,我跟你说。”
林晞洗澡很快,用干毛巾擦过头发,头发都几乎半干了。
他坐过去搂住人:“跟哥哥说说,什么事?”
卫尘婉侧头看了一眼他的表情道:“做好心理准备啊。”
林晞被她的表情吓一跳,一手直接摸上她的肚子:“不会是……有了吧?”
“有你个头,瞎说什么呢。”卫尘婉一巴掌拍开他的手,“你好好听我要说的话,很重要。”
“嗯……”林晞转了转眼睛,“不会是你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了?快快如实招来。”
卫尘婉噗嗤一笑:“我要是真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了,你要怎么办?”
“那还能怎么办,忍着呗,就算头顶绿冒烟了我都不放你走,只要你不杀了我,我就这么粘着你。”
“林晞,你这样好卑微啊。”
“就是这么卑微,谁让我爱你。”
卫尘婉摸了摸他的脸,顺嘴还亲了一口。
“好了,说正经的,我大伯中秋要我们去他家吃饭,也让你一起去,上次你不是有工作没去嘛,所以这次让你一起。”
这事在林晞的耳朵里仿佛比刚才说的还要紧张,卫尘婉之前说的没错,他就是对她家里的长辈们有些恐惧,生怕自己做的不好了。
“干嘛呀,这个表情。”看他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,卫尘婉实在想笑。
“我……好,这次中秋节正式拜访一下你大伯,是该去一下了,不然以后要跟你结婚也说不过去啊。”
“那行,反正是晚上吃饭,你可以下班来。”
林晞点头,可还是怕自己那天突然会有工作,上次就是因为工作所以没能去成,这次总不会这么巧了吧。
在中秋当天晚上,卫子昂夫妻两个人已经到卫灵家了,卫尘婉还在等林晞,林晞从刚开始就一直没消息了,打电话也没接。
林晞自然是被工作绊住了,他没想到竟然这么事与愿违。
这个案子上的会议,是第一次好几个办公室一起开,两个多小时没听过,林晞作为刑侦队队长必须坐在那里主持工作,卫尘婉的电话一个都没接到。
尤其是今天同事说了周禹良公司的情况。
周禹良的公司和曾佳伦的投资公司有合作,曾经有段时间周禹良的公司的资金投资让预见基金全权负责。
林晞听了这些,其中有一部分他已经猜到了。
以前办案的时候,大部分的案子都是完整的个体,没有这么多拖泥带水的东西,可现在表面上看上去是分开的案子,但是暗藏其中还未找出的线索是交织在一起的。
卫尘婉在家看了看时间,觉得不能再晚了,就自己先打车去大伯家里,还在路上的时候跟林晞发了条消息。
卫尘婉:如果你还能来的话跟我说一声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