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1章 杨小刀(上)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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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杨青霜觉得自己这几天的运气特别背。
  连续两天出门,都没有收获。
  不是杨青霜水平不行,在东城玄阳观这边,论到找钱的手艺,杨青霜无论如何都能排进去前五。
  杨青霜手快,这是大家都公认的。
  作为一个扒手,也就是贼婆娘,杨青霜觉得自己很有天赋。
  不管你信不信,做什么都有天赋,做贼也一样。
  别人入行之后,往往三四年都出不了师,还拿着个镊子夹来夹去,丢死人。她杨青霜十五岁入行,十六岁就正式出师,迄今四五年,几乎没失过手。
  大家都说这丫头手贼快。
  杨青霜只是笑笑,并不否认,但在她心里,却绝不是这么认为的。干他们这一行的,手快的可不止她杨青霜一个。有比她手更快的,照样出事,照样被人抓,被人打得满地乱滚,有的还被人剥光了衣服,用绳子套着脖颈游街,就好像遛狗似的。
  这些遭遇,从来没落到过杨青霜头上。
  这不是手快,也不是运气好,而是眼睛毒。
  杨青霜最引以自豪的,就是自己有一双毒眼!
  警察就过不了她的眼。
  不管反扒大队那些警察扮成什么样子,他们身上那警察的气质,都瞒不过杨青霜略略眯缝的双眼。就好像一些老反扒警察自豪的那样,只要是扒手,就绝对过不了我的眼。
  对杨青霜而言,这句话刚好反过来。
  不管她上那趟车,也不管在哪家医院或者大市场里,眼睛一抡,四周有没有乔装改扮的便衣警察,基本上就能做到一目了然。
  这才是真正的天赋。
  有些人做了一辈子贼,和警察打了一辈子交道,派出所,劳改队几进几出,都没练成这种本事,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抓,钱没搞到多少,牢饭倒是吃了一年又一年。
  杨青霜这些年真搞了点钱。
  和那些真正的有钱人当然是不能比,但比那些老老实实上班的人,却又要强多了。一大帮子人吃喝拉撒都要靠她,不多弄点钱不行。
  杨青霜自己倒是花得很少,不像普通女孩那样,疯狂的喜欢漂亮衣服。
  她的衣着打扮相对来说很朴素,一点都不像那些前卫女孩,花花绿绿,时尚潮流。总体来说,杨青霜落后于这个时代两到三年。
  当然,这也是“工作需要”。
  衣着打扮太时尚太新潮了,太引人瞩目,会大大增加“工作”的难度,很容易被反扒便衣盯上,要不就是被那些喜欢偷窥漂亮女孩的无聊男人发现。
  那些家伙,看上去道貌岸然,其实满肚子坏水。
  杨青霜的一个姐妹,因为在公车上扒窃,被一个男人发现,结果那个男人就不住威胁她,让她陪睡觉。最后要不是请龙哥亲自出马,把那混蛋打成猪头,差点就让他得手了。
  做扒手的,低调很重要!
  但这几天,杨青霜就好像撞了邪,每次准备动手,都能在附近察觉到便衣警察的踪迹。
  杨青霜比较迷信,如果每天第一趟出手前发现有警察,那这一天她都不会再出手。
  晦气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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