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章 刑警队长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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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是一个全新的职务,也是红玉派出所全新的编制。在此之前,红玉派出所只有四个警区的划分,没有设立专门的刑警队。
  这是派出所的编制改革。
  根据洪峰的提议,为了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,及时打击刑事犯罪,应当在有条件的基层派出所设立刑警队的编制,抽调专门人员,组建派出所的刑侦力量。
  经过研究,局里审慎地接受了洪副局长这个提议,决定进行试点。
  目前阶段,全市范围内一共设立三个试点单位,其中一个,就是红玉派出所。
  红玉派出所城里刑警队,任命王为担任第一任刑警队长。这个刑警队的编制还不小,除了王为之外,还编入了三名正式警察,其中女警一名。另外还给了刑警队若干联防队员的编制。
  照理,刑警队是不应该编制联防队员的,但基层派出所情况特殊,是个例外。联防队员虽然不能正式参与重大刑事案子的侦破工作,担负起辅助的任务还是可以的。
  刚刚从警校毕业不到半年,就正儿八经成了领导,王为让很多人羡慕嫉妒恨。
  这家伙爬得,实在太快了点。
  虽然派出所刑警队队长,算不上什么正儿八经的领导,在公安局内部,王为也依旧只是普通民警的身份,唯一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,就是调整了一级工资,每个月多二十几块钱。
  可在红玉所内部,这绝对是个很重要的职务。
  对于刑警队的建立,红玉所多数人是有意见的,尤其是几个警区负责人,更加不爽。
  哥几个当然不爽了。
  刑警队这是直接从他们手里抢班夺权啊。
  按照局里的指示,这个刑警队成立之后,凡是红玉所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,涉毒案件,都归刑警队管辖。
  当然,其他同志也一样可以管,不过,是以刑警队为主,其他同志配合。
  什么是重大刑事案件?
  上级的解释含糊不清,一般来说,针对基层派出所而言,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,都算是重大刑事案件。
  凡是这种案件发生,正管就是刑警队。
  而且刑警队的管辖范围是全局性的,换句话说,红玉所四个警区,任何一个警区的工作,王队长都能插手,名正言顺。
  特么的,这家伙成小所长了?
  别的人还则罢了,三警区负责人李民主李所心里别提多郁闷啦!
  当然,对王为来说,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新职务。
  真正的内行都知道,刑事案也好,涉毒案也好,其实都是累死的命。真正能捞到油水的各种检查之类,还是由各警区完成的,这个权,刑警队捞不到。
  用不了多久,李民主这些老油条就能明白过来,一碰到稍微棘手点的案子,马上就往刑警队一丢,自己拍拍屁股,哪儿好玩哪儿呆着去了。
  累不死你丫的!
  不过,凡事都要一分为二地看。刑警队既然是试点单位,肯定会得到上级的另眼看待,只要王为会来事,那就肯定能从几个警区手里抢占部分权力。
  譬如很来钱的抓赌抓嫖。
  虽然通常的做法是抓到这些家伙,多多罚款,拘留了事,但谁敢说,这些家伙不是犯罪,不需要判刑?王队长觉得有必要严厉打击,首犯主犯从重处罚。
  得,这就是刑事案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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