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青龙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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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穷凶极恶!
  如果一定要用四个字来形容这个人的话,王为第一时间想到的,就是这四个字。
  那是一份通报东南亚边境地区重要罪犯的资料,当然时间是在另一个时空的好几年前,具体是二零零几年王为都记得很清楚。
  当时他参与调查一个重大毒品案子,接触到省厅禁毒总队汇编的内部资料。
  奇怪的是,青龙不是毒贩。
  他是毒贩雇佣的杀手!
  在整个东南亚地下世界,青龙都可算是一个传奇。有不少“老大”都喜欢雇佣他。
  这个人的特点很鲜明,最显著的一点就是——认钱不认人。
  不管是谁,只要出钱,就能雇佣他。
  自然,这个所谓不管是谁,也是有条件的,就是必须是他认可的“大佬”,是圈内人。完全不熟悉的圈外人,哪怕给再多的钱,青龙也不会接单。
  当然,前提是不熟悉的圈外人要能够找到他才行。
  也许上一回,青龙还在某个“大佬”服务,帮他清除异己,消灭敌人,下一回,这位大佬就可能成为他的枪下亡魂。
  青龙从来不和你讲面子,更不会讲交情。
  这样的人,他也没朋友,没交情可谈。
  照理,这种没原则的杀手,应该是人人得而诛之。他才是最大的危险分子嘛。
  但青龙是个例外。
  不是没人想杀他,只是从来都没人成功过。
  这家伙似乎有着某种异乎寻常的避险本能,总是能提前嗅到危险,从而每次都能安然脱身。而那些想杀他的人,却一个都逃不过他的报复,用不了多久,就一一暴毙。
  甚至连家人都不放过。
  这么多年来,被青龙连锅端的“大佬”,可不止一个两个。
  青龙就是要用这种血腥的手段来维护他的“原则”和江湖地位。通过血腥杀戮,青龙明白无误地告诉那些想打主意的人——别玩火!
  想要和我玩,就必须按我的规则来。
  你给钱,我办事!
  如果你怕人家找我杀你,那你可以预先给我一笔钱,存在我这里,作为买命钱。收了你的买命钱,人家再让我杀你,我就会拒绝。
  这就是青龙的规则。
  多年以来,他都活得很滋润,比许多叱咤风云的“大佬”活得长久多了。
  大佬们换了一茬又一茬,青龙却依旧还是那个青龙,在边境地区,活跃非凡,杀人无数。
  至于这青龙最后结果如何,王为真不清楚。
  最少在他看到材料汇编的时候,青龙还没死,并且仍然很活跃。禁毒总队有两个即将收网的目标,都是在收网前夕莫名其妙一命呜呼。禁毒总队的战友们私下分析,很可能是被青龙杀了灭口。
  “他为什么叫青龙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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