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67章 我本微末凡尘,却也心向天空【下】3000字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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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怎么回事?”李逍遥觉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。
  宁采臣有燕赤霞这样修为强大的师傅,紫更是比蒙一族的紫晶比蒙,能让他们成为丧家之犬,所遭遇之事,恐怕不会简单。
  “有强者前来天府域,试图占据,并要求师傅追随他们,被师傅拒绝后,遭到了他们的追杀。”
  “天府域如今已经沦为他人之物,师傅也沦为阶下囚,我与紫,侥幸逃出来了而已。”
  他说的轻描淡写,李逍遥却知道,这期间所发生的事情,恐怕足以让两人奔溃。
  宁采臣,多么高傲?
  即使与李逍遥敌对,即使他有许多机会可以杀死李逍遥,但从不曾这么做过。
  因为他有自己的傲。
  倚强凌弱,不是他的风格。
  “对方是谁?”李逍遥问道。
  “巫族。”
  “巫族!”李逍遥沉默。
  这便能够理解了。
  能够让他们都无法应付,落魄狼狈至此,实力定然强大。
  但,这还是出乎了李逍遥的预料。
  巫族,这是多么强大的种族。
  幻真界当初遭遇巫族,若非李逍遥及时突破,怕是也要沦为他们的地盘。
  这是一个霸道,眼中只有巫族族人,没有其他人的心思狭隘的种族。
  李逍遥不确定对方的实力究竟有多强,所以他根本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。
  若都是乌塔那样的境界,李逍遥自然能够应付。
  但巫族自太古便有之,其底蕴,定然强横无比。
  一个乌塔,或许只是巫族其中之一,完全不能以他做参考。
  “就这样放弃了吗?”李逍遥看着他的眼睛,问道。
  紫的眼中有火焰在闪烁,李逍遥感觉得出来,他的肌肉紧紧绷起了,胸腔中藏着燃烧的怒火。
  宁采臣摇头,略作沉吟,道:“我以前啊,和你一样,很想成为一个很厉害很厉害很厉害的人。”
  “自我还是凡间一介书生时,我喜欢看热血的东西,幻想自己是屠龙的勇士,杀敌的先锋,我左手有剑,右手有光,不顾一切冲锋陷阵,敌人的骑军来了,我挥剑不屑,问你们何人堪与之战?我的女人正在等我,不要浪费我的时间。”
  “后来我现实了一点,我觉得我要成为那种说走就走,说日就日的男人,我留侠客的凌乱长发,手捧四书五经,腰悬桃木宝剑,行走在群魔乱舞的乱世之中。我杀妖怪,封恶鬼,去寻找我的女人。当我见到隐世不出的老神仙,我伸手和他握住,说嘿,我是道家不出世的天才,有时间一起交流修炼心得。”
  “再后来,我觉得我人生的梦想,就是官从一品,妻妾成群,在京城能有一座自己的宅院,把一整间房改造成青楼,在灯火通明的夜晚,我端着酒站在窗前,看整个京城呼吸。然后官场的朋友扣门,带来一群环肥燕瘦,我们就玩成年人的游戏。”
  “当我来到了京城,我发现龙并不存在,我不会骑马,见血会晕,脱了衣服的女人在我眼中如同恶鬼。我也没能官从一品,七品的芝麻小官限制了我的自由,我无法说走就走,说日就日。”
  “这个世界,似乎也很太平,没有什么妖魔鬼怪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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