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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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正所谓,好死不如赖活着。
  姜家的要求,原身难以拒绝是因为她重情,她听了一辈子“姐姐身体不好,你要帮着照顾姐姐”这样的话,任是意志再坚定,也被日复一日的念叨给彻底洗脑了。
  但江糖不是啊。
  她奉行的理念一向是穷则独善其身,达则兼济天下。虽然这个想法不那么政|治正确,被革命出身的长辈们教训了无数次,嫌她对祖国的热爱不够炽烈。
  但江糖觉得,在道德法律的准则以内,如果她连自己都不爱护,连自己的生存都不能保障,又有什么资格去惠及别人?
  因此,什么剧情不剧情的,江糖才不在意呢。
  要活成什么样,还是得看自己的选择。她相信,不管在哪里,她都能让自己活得好。
  按照小说剧情,现在是1975年的4月。
  原主的姐姐姜宝珍刚刚去世,原主在姐姐临死前答应嫁到王家替她看顾两个孩子。她现在反口不嫁,姜家当然拿她没办法,但王明华是革委会的人,完全是地头蛇一样的人物,再加上在北京还有一门远亲,红星镇等闲没人敢惹王家人。
  若是真惹急了王家人,这年头的革委会,当真不是吃素的。
  江糖想到这儿,‘蹭’地一下从床上坐起身。
  心里顿时将王家人的危险程度再往上提了好几档。
  “……你这个死丫头,我刚才说的你听清了没?人亲家说了,你要是嫁过去还给你在供销所安排工作,妈跟你说啊,你嫁过去是要照顾春儿和小伟的,哪来时间上班啊,到时候你就把工作给你大嫂,放心,妈不让你吃亏,你大嫂说了,她给你添五十块钱做嫁妆……”
  李钟秀正说着王明华的事,突然被江糖这么大的动作吓了一跳。
  但这不妨碍她说接下来的话。
  江糖猛地坐起身,也两眼发黑。
  一听李钟秀的话,再也忍不下去蹙起了眉。
  五十块买一份工作,仿佛她占了大便宜似的。
  合着全家人都指着原身喝血呢?
  她嫁过去给人当后妈,王家人有了任劳任怨还不需要花钱的保姆,姜家人不用担心外孙被欺负,姜大嫂还能从她手里抠出一份工作,把自己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。
  啧。
  所有人都有好处。
  就她活该燃烧自己,照亮别人。
  凭什么?
  江糖摸了摸冰凉的额头:“……我没跳河自杀,是王春他们把我推下去的。”
  李钟秀神情倏变。
  “不能吧,三丫头。”
  “春儿和小伟那么乖,那么听话,以前可是最喜欢你了,咋可能推你,你指定看错人了。”李钟秀说完偷偷觑了江糖一眼,发现她脸上没有出现憎恨的表情,似乎松了口气。
  然后轻轻拍了拍她身上的薄棉被,语重心长道:“三丫头啊,妈知道你心里苦。可咱们女人,迟早是要嫁人的。王家条件不错,两家走动了这么些年,也算知根知底。你姐夫……”
  说起王明华的身份,李钟秀脸上也露出不自在,但这点尴尬转瞬即逝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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