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8章 认错比放屁还快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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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一句话让某辩护律师被吃瘪……
  “控方律师言之有理!”
  听完阮劭中的阐述后,法官感叹着沉思了一小会儿,转向某炎,
  “辩护律师,关于被告的精神状态是如何造成的,可以稍后再审!现在控方律师要进入举证质证的环节,证明被告过失杀人罪名成立,请问你是否有异议?”
  井炎深知阮劭中在避重就轻,但从法律程序看,自己好像也有“避重就轻”的嫌疑。毕竟今天的主题是“慕斯到底有没有杀人”,而不是“她的某病是怎样造成的”!
  于是,他阴阴的盯着阮劭中,冷笑着回答道:
  “行,先姑且看看他阮大律师怎么作妖!”
  又口不择言了?
  老法官似乎已无力再暴躁,当暴躁成为一种习惯,就已麻木到没有暴躁可言,所以他只是义正言辞的提醒道:
  “请回答有,或没有!!”
  “哦哦,没有!”
  井炎这才缓过神,忙屁颠屁颠改口,“没有异议!”
  把庭审搅得个天翻地覆,他居然还能留在现场?唉,也是个奇迹!
  ——
  进入举证质证阶段。
  鉴于某被告已被某人贴上“躁郁症患、证词不可信”的标签,所以接下来的环节她只能做哑巴,所有的问题都由她“贴心”的辩护律师代替回答。
  警方呈上的物证无非就是:凶器、被告遗留在现场的破手机和头发,天网监控。
  井律师逐一驳回……
  首先是手机!
  由老邢找到的出租车司机出庭作证,证明慕斯在案发头一天,的确在他车里踩坏了手机。但有没有丢失在车里,他没法确认,却说出在被告之后上他车的人,是死者曹丽娜!
  司机的证词让慕斯目瞪口呆,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手机出现在凶案现场,竟是死者的“功劳”?
  可曹丽娜为什么要拿走她的手机?慕斯表示很费解……
  同样费解的也包括阮劭中,司机的证词让他打消了之前“林薇薇偷走慕斯手机,留在杀人现场栽赃”的猜测。可他想不通曹丽娜的动机,一个破手机能有什么价值,这女人为毛要捡回去?
  关于“手机”的证据,经过“老丈人和女婿”两律师一番唇枪舌战后,最后的结果是:存疑!
  因为司机的证词虽属实,但很含糊。从他的口供中,井炎没法证明“手机是被死者捡到,所以才遗留在现场”;阮劭中也没法证明“慕斯没有丢失手机”;
  所以,谁也不能妄自开口下定断,否则就会被对方揪住话里的漏洞,从而大做文章。律师上法庭一言一行都得谨慎,你懂的。
  当然了,某位辩护律师除外,他的“不谨慎”只在不着边的小事上;一旦面临原则性问题,井先生从不含糊。
  尽管都没法证明,但这一环节算辩方胜利。毕竟“存疑”的结果,最后就会是“疑罪从无”。
  接下来是头发!
  阮玉出庭作证,昂首挺胸,理直气壮道: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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