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章:偷鸡不成(求月票!)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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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郭老虎纳妾了?”
  “听说是个乐户,就剩她一个人了,叫什么来着……”
  “秦小雅!”
  “秦小雅,这个名字好熟悉,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,你们都帮我想想……”
  “翁主,是……”
  养心殿。
  “有这样的事情?”朱祁镇听了王振的禀告,有些惊讶,更多的是不相信。
  “主子,千真万确,人都已经进郭府了!”王振低首垂眉道。
  “朕以为这郭老虎是个长情之人,没想到他居然也是个贪花好色之辈,朕真是看错他的!”朱祁镇道。
  “主子,郭大人也是男人,这男人嘛,哪有不喜欢漂亮女人的,您说呢?”
  “这话倒也在理,不过这事儿只是私人小事儿,你说给朕听,最多也就是一桩趣谈而已。”
  “主子,本朝婚律上写明了良贱不通婚,郭大人可是当朝三品,那女子却是个乐户,这乐户可是在贱籍之列,所以,此举,郭大人违法!”王振巴不得抓郭怒的小辫子呢。
  “是吗,还有这条法律?”朱祁镇虽说是皇帝,但要说大明律,他也没读多少,能记住的就更少了!
  “是的,主子,您瞧,臣还特地的去查看了大明律,怕冤枉了郭大人!”
  “哦,取过来朕瞧瞧?”朱祁镇来了兴趣。
  不一会儿,两名太监捧了一部厚厚的《大明律》走了进来!
  “主子,你看。这是户律上所写!”
  朱祁镇顺着王振的手指望去,果然有这么一条:
  凡官吏娶乐人为妻妾者杖六十并离异。若官员子孙娶者罪亦如之。
  附过候荫袭之日降一等于边远叙用。
  其在洪武元年已前娶者勿论。
  “这么说。要按照此条判的话,郭爱卿岂不是要杖责六十?”朱祁镇惊讶道。
  “主子。王子犯法庶民同罪,郭大人身为锦衣卫代理指挥使,知法犯法,理应罪加一等!”王振道,“否则,他焉能服众?”
  “嗯,先生说的有道理!”朱祁镇点了点头。
  “主子圣明!”王振窃喜一声道。
  “不过,朕也不能听你一面之词,也要听一听郭爱卿的说法。公堂之上,也是允许犯人自辩的,是不是?”朱祁镇道。
  “主子,事实清楚明了,难道老臣还会故意冤枉郭大人不成?”王振道。
  “郭爱卿的为人朕是清楚的,或许他也是有苦衷的,朕亲自问一下,难道也不可以?”
  “不,不是。主子您当然可以问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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