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86章 美洲轶事(十四)(3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“以后不要动不动就下跪磕头,跟在我身边做事儿没有那么多的讲究。“
  显然,少女军官对这一套是非常不习惯的。
  “小姐,这不可废,要不然不就乱了套了吗。小妇人万万不敢啊。“
  不成想,一番好心到时喂了狗。
  罗春喜母亲低着头说出的一番话,一下子将少女军官给噎住了。使得她接下来想要说的话。又咽了下去。
  “来来来,合同工写好了,你们双方都看一看,要是没有问题就签字按手印吧。”
  这个时候,草拟完合同的年轻人走了过来,打断了这个有些尴尬的气氛。
  合同一式三份,如果要是签订之后,罗春喜家一份,那位少女军官一份。负责家政的这个年轻人这里一份留档。
  可以说,这个合同是一点都并不含糊的。
  草拟合同写的都是毛笔字,并且还是繁体。
  这也是为了方便大明这些移民可以看得懂,这才选择了毛笔和繁体字的。
  毕竟。简体字她们看不懂啊。
  可惜,即便是毛笔写出的繁体字,罗春喜和她的母亲也看不懂。这个时代的女人可不像是另外一个时空的现代女性,她们完全就是目不识丁的。
  尤其是作为底层的女性们。柿子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。
  好在这个问题好解决,这批移民中有几个识字的秀才,这些秀才被挑选了出来。有一个人专门来给这些女人们讲解合同内容的。
  这份合同的内容很简单,里面无非就是雇佣后,被雇用人需要负责的工作和职责,以及她们的相关权益。
  同时,合同中也写明了雇主的权益,以及对被雇佣者要付出的薪水多寡。
  总之,这份合同比起大明朝那边的丫鬟雇佣文书,那真是一个天一个地。
  就连那个秀才读完之后,都瞪大了眼睛很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。
  要知道,在大明朝那边雇佣良家姑娘做丫鬟,虽然也有文书保证。但基本上给大户豪门做丫鬟的,都跟签了卖身契没有什么不同。
  可谓是生死都由得人家的了。
  那可是一辈子做牛做马不得安生。
  可反观宋人的这份文书(合同),压根就没有那么黑。
  甚至上面还写明了,一个月可以给被雇佣者两天休息的时间。
  娘的,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事。
  好事儿还远远不止如此。
  大明朝的那些丫鬟,一个月有几钱银子的月例就很不错了,毕竟是她们吃喝都是主家的。
  最好的,一年到头,也就分上几尺花布什么的做衣服。
  能够得到这些的,哪还都是跟着心不黑的主家才行。
  可是这份文书(合同)上写的清楚,罗喜娘小姑娘一个月的月例银子可以拿到三两(三块帝国龙洋),而她需要做的也不过是跟着那位少女军官身边,给她做个跑腿传话这样的小事儿罢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