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(5 / 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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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那天陈今风坐在客厅的飘窗,低头弹会吉他,然后时不时低头用笔写什么。
  只是在她进来的时候,抬了下,然后就再没有看她,专注手中的事情。
  只是语气淡淡的说:嗯,那就放在桌子上吧。
  夏初见人不说话,放下东西就走了。
  现在想起来,那人还真是随心所欲,翡翠又不是玻璃,哪能那么随意。
  夏初笑了下,又想起了陈今风才出道那会儿。
  有记者揪住他的歌曲风格差异很大,认定是公司请人代笔,不过是挂了陈今风的名字而已。
  还找了所谓“知情人士”,幕后帮陈今风写歌的抢手爆料。
  对方模棱两可地说签了保密协议,所以也不指名点姓说是哪首歌,但是的确帮陈今风写了。
  陈今风出道一炮而红,每年能火起来的也就那么几位,或许是挡了谁道,有人买了水军几家网媒一起报道,闹得沸沸汤汤。
  陈今风那时年轻气盛,写了一首讽刺对方的歌,发在微博试听,还写道:爸爸这首歌可没有找人代笔。
  这时引发了整个圈子的关注,圈里混的明星站在审视和唾沫上,谁没有负面新闻,大多忍一下也就过去了,很少有人这样。
  公司觉得陈今风不好管理,想着对方那样的家庭背影,不缺钱的主,怎么看都像是在娱乐圈玩票。
  所以把资源给了更稳当听话的人,一年后陈今风又发专辑,公司高层这才发现不是捧不捧人的问题,是必须抱紧大腿!
  夏初回过神,怎么又想到从前的事。
  陈今风这个人,表面看起来冷冷的,骨子却孤傲。
  和实力相得益彰,这份孤傲倒不讨人厌。
  她也曾经羡慕过人的生活方式。
  ———
  余睿隔天,约夏初一起逛街。
  夏初想了下也答应了,她刚好要买些东西。
  商场里,余睿看着夏初挑选的东西,倒不是说不好看,只是和对方年纪有些不符合,她犹豫了下开口说:“我其实觉得你,更适合有设计感的款式。”
  夏初笑着说:“你说我买的东西,都太成熟了?”
  余睿说;“是有那么点……其实都挺好看,”
  夏初说:“我是给我妈妈选的。”
  这些名牌,她现在一个高中生穿还太扎眼,而且她也没什么时间穿。
  不过向往漂亮的衣服和首饰,大概是每个人的天性,夏初还是买了一些。
  余睿拍了下人肩膀:“你早说嘛,害我组织了半天语言,如果是伯母穿,那就会很好看了。”
  夏初陪着人一直逛到了下午,这才和人分开,准备回家。
  夏初放下了东西,打了电话让沈舒媛今天晚上早点回来吃饭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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