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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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知道她是心疼自己,陈楚楚反过来挽着她的手臂,“妈,我可是特意买来孝敬你的,你不是最爱吃红烧肉。”
  “谁爱吃了?妈不爱吃肉,你们多吃点。”王怜花一脸嫌弃,可脸上的笑是藏不住的,女儿懂事了,不仅能挣钱,还能给她买肉吃。
  这样好的闺女可不比儿子差!
  要说这个年代,谁会不爱吃肉?
  虽说现在的日子比八十年代好过了不少,肉也不再是过年的时候才能吃的稀罕东西,但还不至于天天都能吃。
  他们家里也要半个月才吃一次,割一斤肉,烧出来是浅浅的一碗红烧肉,王怜花总说不爱吃,一口都不碰,全省给丈夫和两个女儿。
  第17章 情愿死的是自己
  王怜花是十分朴实的农村妇女,嫁了人生了孩子之后,永远都把男人和女儿放在自己前面,自己没吃没穿不要紧,就是不能亏待了男人和女儿。
  陈楚楚想起这些心里便是难受,好在她现在有机会让一切重来,王怜花不爱吃肉,她有的是办法让她吃。
  王怜花把肉拿到厨房处理,陈楚楚把盛豆浆的锅和碗都仔仔细细刷了一遍,等陈欢洗了衣服回来,知道陈楚楚把豆浆全卖了,也十分的高兴。
  “姐,你帮我个忙呗!”
  “你说什么事?”
  陈楚楚把陈欢拉到院子里,地上有一块薄薄的木片,大约半米长,三十公分宽,旁边还放着毛笔和墨水。
  “姐,你帮我写个招牌,就写陈记豆浆,以后这就是咱们家赚钱的生意,能不能每天吃肉,住大房子,就靠这个了!”
  陈楚楚说起赚钱的样子,两只眼睛都放光了。
  陈欢看着她亮亮的眼神,仿佛也看到了美好的未来。
  是啊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!
  “好,姐帮你写!”
  她们姐妹两的字是陈水生亲自教的,标准的正楷字体,端端正正的,十分好看,等字迹干了,陈楚楚把木板收起来放进三轮自行车车厢。
  中午王怜花把肉煮了,肉放在锅里煎,发出次拉兹拉的声音,香味能飘出去上百米,陈楚楚站在院子里就闻到了,馋的直咽口水。
  “好香。”陈欢也有些馋了。
  自从爸爸出事之后,妈妈心情也一直不好,家里已经许久没闻到肉的香味,一直不吃倒是也不馋,可突然闻到这香味,还真的让人受不了。
  “姐,我现在能挣钱了,以后咱们家天天买肉吃!”
  陈欢只当她是一句玩笑,现在一斤肉要两块多钱,谁家舍得天天割肉吃,放眼梨花村,徐银山家里算条件好的,也舍不得天天吃肉。
  王怜花厨艺不算好,但红烧肉只要舍得放料,味道就差不了,在这个一天三顿吃青菜萝卜的年代,只要有肉就是香的。
  “妈,你别光吃青菜,吃肉。”
  陈楚楚夹了最大一块肉放到王怜花碗里,王怜花再想夹出来,陈楚楚怎么可能让她如愿,“你不吃,我和姐也不吃,咱们就让这肉臭掉好了。”
  王怜花还有广大农村妇女最鲜明的特点,节约。
  别说是一碗红烧肉,就算一盆青菜,她也舍不得倒掉一点,今天吃不掉就放到明天,一定要吃干净了。
  一听要把肉放臭掉,臭了就不能吃,就是浪费了,她就急了:“说啥胡话呢,好好的肉干啥要放臭掉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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