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3章 传讹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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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我拿给她的,是寿衣。
  寿衣,是人死后才穿的衣服。
  “别问为什么,四哥不会害你的。”我很真诚的说。
  白小舞点点头,一脸的柔顺,并没有再问。
  仿佛我说什么都是对的。
  等她洗澡的时候,我去院子里选了一口棺材,将其移到大厅里,将里面的灰尘扫了扫,又放了个枕头进去。
  再找了一柄刀,找来一个碗,划开我的手腕,滴入半碗血。
  小舞洗完澡出来后,我拿起这个碗,递给她:“喝下去。”
  这事情,如果按照普通人的思维来想,怎么想怎么觉得诡异:先是穿寿衣,现在又要喝血,谁能接受呀?
  还好,小舞无条件相信我,一把接过碗,“咕噜”一口,将血吞了下去。
  喝完血,她一把按住脑袋,摇了摇头:“四哥,有点……晕。”
  晕,就对了。
  接着,她身影一晃,倒在我的怀里。
  倒不是说我在血里下了药什么的,根据花满楼的说法,在解蛊的时候,白小舞融了我的血,阴差阳错里,我俩形成一种莫名的联系。
  有点像所谓的血缘关系。
  众所周知,如果人得病了,需要输血的话,一般不会使用直系亲属的血液,不然容易出现一种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抗宿主病。
  所以我的血,对她有一定的“毒性”,只不过因为血液经过口腔,毒素被削弱,并不会让她真正的死去。
  实际上,经过一段时间的吸收后,她的心跳也应该停止。
  因为我是活尸。
  血液在她的身体里一旦被吸收生效,在一定的时间里,她基本上就类似于僵尸一样的存在!
  说白了,有种“吸血鬼后裔”的感觉。
  活尸是“心尸”,属于一种比普通僵尸高级的存在,与魂尸同级。
  不是级别高级,而是种类高级。
  就好比同样大家都是人,普通人家的孩子需要学习、读书、工作,各种阅历和积攒,才能够首付在城市里买房;而富二代不学无术、屁毛本事没有,但只要动动手指,想要几套要几套,是一个道理。
  大家都是人,普通人学习的更多,付出的更多,但得到的却更少,这就是“种群”优势。
  话糙理不糙。
  只不过目前我“心尸”的优势并没见到,劣势倒是有一大堆,让我一个头两个大。
  我一只手抱住白小舞,另一只手揭开棺材盖子,把她放进了棺材里躺着。
  随后将棺盖半掩,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。
  这血放的我有点虚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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