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6章(2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“还有这事儿?你给我说道说道。”
  “《贞观律》中有这么一条:和买人妻及嫁之者,各徙二年,妾减二等,各离之,即夫自嫁者亦同。有了这个典妻文书,刑文昭和买人妻之事,就是板上钉钉。您判他两年流刑毫无问题。”
  “真的假的?岑文昭怎么说也是朝廷的校书郎,怎么会如此明知故犯。留了这么大一个把柄?”
  文四海道:“这条律令,乃是咱们大唐的首创,前朝所无,不是深研律令之人还真不知道。别说是刑文昭了,就是小老儿,仓促之间也没想起来。”
  郭业满意地说道:“行啊,文老头,这个办法好。既不用刑讯逼供,又没有推翻岑文昭的供词,完全是顺水推舟。就是见了岑文本,本官也有话说。对了,你到底多大年纪了?”
  “小老儿四十有六。”
  “四十六?按说年纪也不算太大,怎么现在这么多白头发?”
  “唉,说来惭愧。自从罢官之后,小老头就如同伍子胥过昭关,一夜白头。”
  “你也真够不容易的。这样吧,本官看你的确有些才华,从今天开始,你就不用看大门了。”
  “那我官复原职?”
  “你想得美!六品官的起复,怎么也要经过吏部,哪能本官一言而决?”
  文四海笑嘻嘻得说道:“以秦国公的身份地位,给吏部那边递个话,难道他们还敢推三阻四不成?”
  “吏部那边是没问题,但是为一个贪污受贿之人求情,本官张不开那个嘴。”
  “那您的意思是……”
  “本官授予你开封府判官之职。”
  “判官?这个……不大合规矩吧。”
  所谓判官,在初唐,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官职。一般是担任临时职务的大臣,或者是出征的将帅,临时从中级官员中选择一两个人作为自己的副手,协助自己处理公务。说白了,此时的判官,大概就相当于明清时的师爷,只是官员自己的幕僚。
  长安令,乃是朝廷的常设官职,一应佐官俱全,就是主官不在,都可以正常运转,所以,按照道理来说,根本就不应该有一个长安府判官。有人较起真来,文四海的这个判官分分钟就得被拿下。
  郭业之所以这么安排,一方面是因为判官一职不用经过吏部,他自己就可以直接任命。另一方面,却是对文四海的人品不大放心,不敢给他正经官做。
  郭业微微一笑,道:“这的确是不怎么合规矩,你要是不满意……可以不干!”
  “愿意!怎么能不愿意呢?当别的官那是为大唐朝廷效力,当判官却是为秦国公效力。秦国公,小老儿以后就是您的人啦!”
  “呃……你要是再说是我的人,连这个判官也别想做了!”
  ……
  ……
  忙活了一晚上,直到天光大亮,郭业才回到了自己的府邸。他刚准备睡个回笼觉,却又被人叫了起来。
  “启禀秦国公,中书侍郎岑文本求见。”
  第1717章 岑文本
  郭业深知,岑文本这个人很不简单。
  大唐朝廷的达官显贵,大概都是出于三大政治派系——士林清流系,天策府嫡系和建成余党系。而岑文本不属于三系中的任何一个。他甚至和曾经风光过武德旧臣系也毫不搭边。
  岑文本是个降官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