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35章 禁忌之物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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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翌日,清晨。
  义纵和程不识都面面相觑的看着汉军阵地前的袅袅余烟。
  昨天晚上,匈奴人在半夜偷袭了汉军的攻城砲阵地。
  数十名哨兵战死,原本已经建造好了一大半的攻城砲,有三个被人烧毁,还有一个也受损严重。
  只有安放在最后面的那座还保存完好。
  虽然随后,醒来的汉军,立刻击退了偷袭的敌人,斩杀上百,还使得剩下的人,都带伤逃窜。
  在这样的天气里,受伤,基本上就意味着死亡。
  不过,程不识还是依然铁青着脸。
  终日大雁,临了却被啄瞎了眼!
  这就是程不识现在的感受。
  再想建造起那些被匈奴人焚毁的攻城砲,起码还需要五六天——这还是隧营已经熟悉了相关工作的缘故。
  而五六天的时间,则意味着匈奴人很可能获得喘息之机,甚至得到援军。
  高阙之战,很可能进入拉锯。
  所以,程不识很生气。
  他一生气,下面的人就倒了血霉了。
  程不识直接请来了军法官裁判。
  很快判决就下达了。
  程不识的副将,虎贲卫左都尉兼主薄张泽,督战不利,渎职,懈怠。被判五十鞭。
  负责昨夜警戒的汉军校尉,以及值班的三司马,因为负有直接责任,所以被判当众鞭笞一百。
  程不识本人,身为将主,督导不利,也同样领了五十鞭子。
  当然,士兵们不需要负责。
  这也是汉军现在的规矩,出了纰漏,队率以下的将卒,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因为他的缘故导致的,不然不用承担任何责任。
  当负责的军官以及其上级,则要被追究责任。
  这还是今天当值的军法官性子比较温和,没有用最严格的军法处置的缘故。
  不然,甚至可能有人脑袋都得落地。
  等到鞭子抽完,程不识就已经气喘吁吁。
  而其他人,尤其是那当值的校尉司马,甚至只有一口气了。
  义纵跟全军上下,都旁观了整个执法过程。
  对现在的汉军来说,军法是神圣的。
  而且,跟秦不同,汉家军法官是隶属于一个独立机构——御史大夫衙门下辖的军法司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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