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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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姬郎君及族人忠君遵令,本侯又岂能执意挽留?”
  这就是准了的意思。
  姬家识趣,自请迁徙茂陵县,有何理由不准呢?
  “臣姬承代姬氏全族,谢君侯!”姬承再次拜谢。
  姬氏不曾像殷氏一样覆灭,固然该庆幸姬氏礼法治家,不曾大肆狂妄横行。
  也该庆幸他姬承见机识时务,及时收敛臣服。
  但也确实该谢过君侯,谢他并非冷酷残暴之主君。
  毕竟姬氏再如何礼法治家,也管不住百余族人、数百隶臣妾,确保人人谦逊守法无一例外。
  君侯真想要拿捏把柄,再借题发挥,何患无辞?
  “决心请辞迁徙后,臣等便开始粗略清查收拢家资,谁知竟查出数名族人曾行不法之事!臣等真是惶恐至极啊!”
  姬承又代不法族人自首,“臣今日来时便绑了不法族人,已送交侯廷法办。臣也请上缴不法所得——五十万钱,以偿苦主!”
  不法族人有,不法所得亦有。
  但上缴不法所得五十万钱,主要却不是为补偿苦主,而是给侯府和侯廷‘上贡’,买其余族人安然迁徙。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他刘吉是什么贪婪残暴的人吗?
  刘吉好笑地摇头,“送交法办的不法族人,侯廷自会依法查办。案中苦主,也该给予合理补偿。只是这些麻烦事本侯就不包揽了,你姬氏自行操心去罢。”
  姬承一怔,明悟过来:君侯不打算收受姬氏的钱财孝敬。
  刘吉看姬承难得一时迟疑无措,就问起其他事来:
  “既然将要举族迁徙茂陵县,那国中的田产、宅院等资产可已安置妥当?”
  姬承闻言,跟着回答:“姬氏在城中的宅院,臣等打算留下一处老宅。姑且算作姬氏的祖宅,后代子孙若有归国或行经此地者,也有落脚之地,亦有一处追忆之所。”
  说到这里,姬承一时又沉默下来。
  刘吉大概猜到缘由,于是主动说起:“其余宅院处置起来或许慢些,总也能出手。不过若姬氏愿吃点亏,本侯也可出钱尽数买下。”
  下属们基本都已置下私宅,不过手里多囤几处宅院总归有利无害。
  以后用来奖励立功的下属,还是另做他用都行,有备无患嘛。
  “另外,若是姬氏田产难以处置,本侯亦可私人出钱买下。”
  刘吉心中估算后,出价:“城郊姬氏田庄,并姬氏所属零星地块,本侯出价一百五十万钱。姬郎君以为如何?”
  姬氏作为与曾经的殷氏齐名的庄园地主豪强,家资岂止三百万钱?
  田产作为家产中的半壁江山,两百万钱怎么都是有的。
  刘吉出价一百五十万钱,不能说强买,确是占了便宜。
  “仆臣代姬氏,谢过君侯慷慨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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