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年卖女儿?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第441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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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女人只能沦为陪衬品和生育的工具。
  在这个朝代,若女子二十还未出嫁,官府便会强行婚配,征收人头税。
  女孩子通常在十三四岁就已经婚配嫁人了,十四五岁生孩子的更是不在少数。
  可怜她们连身子都还未长好,骨盆稚嫩,便要去承担生育带来的风险和痛苦。
  陆晚深知自己无法去改变这个朝代的制度,她只得竭尽所能,去保护自己身边的孩子。
  让她们免受其苦。
  “李云香,话已至此,便没什么好说的了。”
  “四清外出参军,何时归来还不知定数,但他与海棠已经订婚,待他平安归来之日,便是他们成婚之时。”
  官府只会管二十岁还未成婚的女子,但若是已经订婚了就不会管。
  至少小海棠是安全的。
  至于她家中的两个姑娘,也是走一步看一步的。
  有些时候,王朝所制定的制度,从不面向权贵,仅是针对平民罢了。
  他们上了好多饭菜,李云香只默默吃饭,大口大口吃着。
  陆晚忽然问:“你肚子几个月了?”
  “七个月。”
  快生了。
  刚好到了年底就要生,还正是边城入冬的时候。
  “那里有小海棠托我带给你的棉衣和银钱,今年的冬不好过,顾浩自己吧。”
  她既然不愿意去城里,剩下的陆晚再去多说也是没用的。
  李云香逃不出徐家,要不来那一纸休书,她已经被彻底捆死在徐家了。
  女人的这一辈子,便是如此。
  成婚生子,伺候公婆,教育子女。
  所得之功劳,最后不过是能入所谓的祖坟罢了。
  可没人稀罕那祖坟,李云香也不希望。
  她看到了那放在一旁的棉衣,有小孩儿的,也有大人的,是按照她的尺寸去做的。
  眼眶骤然一热,李云香死死掐着自己的掌心。
  自嘲道:“难为她还记得我这个娘,记得自己还有弟弟妹妹,舍得拿一些东西回来,我还真以为她要忘了自己还有娘了。”
  她倒宁愿小海棠不记得。
  那孩子怎么就不长心呢,她都对她这么不好了,在城里那些日子对她说的话,她是一句没记住。
  陆晚深深地看着她,目光平静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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