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年卖女儿?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第411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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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嗯。”他只是淡淡地应了声,看见了孩子眼里的崇拜,伸手摸了摸金枝的脑袋:“阿爹在军营中,担任弓箭主教一职,我的金枝也很厉害。”
  弓箭手稀缺且珍贵,如赵元烈这般天生神力的弓箭手更是稀缺。
  其余弓箭手需得连射三十支箭,穿透三层铁甲方能达标。
  故而平日里打猎所用弓箭,对于赵元烈来说,不过小试牛刀罢了。
  军营之中的重型弓箭,只需一箭,便能将一头成年野猪头骨射穿破裂。
  陆晚自动在脑中搜索大雍王朝上等弓箭手的含金量,在知道后,心中的震撼非言语可形容。
  “那你一年的年俸呢?”
  陆晚此话一出,一院子的人眼睛都齐刷刷看向了赵元烈。
  大家都知道赵元烈在军营里待过,还是骠骑大将军卫临麾下的将士,却不知道他是什么兵种,年俸待遇如何。
  “粟一百二十斤,绢十二匹,布八匹,月俸六百文,棉三十两。”
  嘶——
  众人听完,心中更是震撼。
  不光月俸高达六百文,每月还有一百二十斤的粟米!
  他们自是不知,赵元烈所在军营,乃是整个骠骑军最为精悍勇猛的神策军弓箭营,乃精英中的精英,若是寻常士兵,卫将军又怎会亲自在他回乡时奖赏一百两银钱?
  在这个朝代,一两棉花,可兑换两斤左右的大米,食盐三斤,更是价值八十文钱。
  在大雍棉价高且产量低,又是作为御寒常用之物,向来都是供不应求,普通老百姓若是能有一件棉衣,那都是能传三代的物件儿。
  而赵元烈每月却能得到三十两的棉。
  赵元烈说到这里,便没有继续往下说了。
  他当初之所以选择去入营当兵,一来是夫妻关系不和,二来也是因为想要去做出一番事业来,他知道军营里杂役兵和普通大头兵的年俸少得可怜。
  可若是成为弓箭手或者骑兵一类,年俸就是杂役兵的十几倍。
  他自小力大无穷,想来在军营中定然能发挥自己的作用。
  自从成为弓箭手后,他每个月都有寄银钱回去,便是想要妻儿在家中的日子能够好过些,只是他没有想到,他寄回去的那些钱,从来都没有到过陆晚的手里。
  而是每个月都会被赵元启代领,一部分用在赌坊里了,一部分拿回去给了他老娘,便对外说,那是自己在外头挣来的。
  旁人无不羡慕赵家出了一个秀才,每个月都能挣到不少钱。
  直到边疆传来赵元烈的死讯,赵家的日子这才渐渐难过了起来,而陆晚从来不知道,她夫君每个月不光寄钱,还攒了棉花寄回来。
  春旺娘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一点,因为先前陆晚在爱村子里过的是什么日子,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。
  定然是婆家贪墨了赵元烈每个月的银钱。
  就连先前赵元烈补助下来的津贴,陆晚都没有看到过,就更别说他的年俸了。
  “四清与程嘉衍,尚且有功夫底子在,入营便能成为步兵或者进入骑兵营,而你不同,只能进入杂役兵营,军中制度苛刻,若是犯错,轻则打板子,重则被打死也是常事。”
  “春旺,你莫要以为,入了军营就是兵,若有动乱,最先死的就是杂役兵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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