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年卖女儿?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第334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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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什么?”
  陆老娘震惊地瞪大了眼睛。
  “他、他怎么那么混账!”
  “造孽啊!”
  陆老娘重重叹气,怪不得她们带着孩子到处流浪,估计是那主家有点儿势力,让他们在那个地方待不下去,这才四处流浪到了云县来。
  同时陆老娘心里也是一阵后怕,郑淑兰带的那群孩子中,男孩子都有十三岁了,若是…
  不怪陆老娘多想,只是她也有小孙女,如此一听,心里自然是怕的。
  幸亏没有将他们留在这里,若是将来发生了什么,谁来担这个责任,谁来给孩子们负责?
  能规避的风险,自然就要提前规避掉。
  而不是等风险发生之后再去追悔莫及。
  因为这世上的变态,从来不会嫌弃你的孩子年龄小。
  “她们之所以拿不出户籍文书,是因为她们的户籍根本不在她们手上,而是被典卖出去了,连着房子也被典卖了。”
  陆晚的话,又一次在陆老娘的心里掀起了一阵惊天巨浪。
  “她们典卖了自己的户籍文书?”
  典卖户籍文书,便是与人签了卖身契,户籍被捏在了别人的手里,是生是死都要由别人说了算。
  也就是说…
  她们现在是逃奴的身份,那她们身上应该是有奴印的,不到万不得已,没有谁愿意将自己的户籍典卖出去,卖身为奴,还是一辈子受人限制的奴。
  大雍的奴隶也是分类别的,最下等的为贱奴,通常是由别国战败而来的俘虏,或者是罪犯下放为贱奴,贱奴没有任何人权,却贱奴生下来的孩子,也要终生为奴,一辈子都不得翻身。
  其次便是典卖户籍的奴才,比贱奴稍稍好些,若是主家心善,干到了一定年岁,便给了放奴文书,此后也就自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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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415章 你男人怎么没打死你
  可这世上的资本家,又有几个是心善的?
  无一不是压榨了穷苦人家的骨血,恨不得将他们身上的最后一滴血都给榨干。
  但是户籍文书,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轻易典卖的,郑淑兰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,又怎么会把自己的户籍都给卖出去,如今还做了逃奴?
  若是被主家抓了回去,被打死都是没人管的。
  逃奴一旦被抓回去,要么一辈子拿不到放奴文书,要么会被丢进斗兽场里,沦为那些富贵人家取乐的玩意儿。
  斗兽场里用的通常都是贱奴或者逃奴,富人们喜欢看野兽追逐那些穷人的样子,看着野兽将他们撕碎,看着穷人为了活命而屁滚尿流。
  这也是为什么在县衙上,慧娘会主动认罪的原因,因为她害怕被赶出去。
  云县是个极佳的庇护所,因为程县令对城里进出口的人都排查的很严,主家的人找不到这里来,就算是找到这里来了,也不敢轻易在程县令的眼皮子底下把人抓走。
  再加上慧娘在赌,赌陆晚最后的一点儿善心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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