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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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我们二人赶紧下了马,走进一看——是只丹顶鹤。
  它受了很重的伤,脊背上插着一只箭羽,想来是被猎人射伤的。我和他将这只丹顶鹤带回军中疗伤,过了月余,它才恢复了生机,慢慢好转。
  它养好伤后很是黏人。只不过,它不黏别人,只黏着我,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里。很快,军中便传遍了我有一个小鹤跟班的消息。
  我感到啼笑皆非,不过看到这只黏人的丹顶鹤,我总是会想到那个黏着我不放的小姑娘。索性,我便直接给它取名为“小铃”。
  好像这样,小姑娘就陪伴我身边似的。
  就这样,在小铃和司空狄的陪伴下,在云淡风轻的腾冲,我度过了我的十一岁。
  十二岁的那一年,我与父亲离开了腾冲,前往北直隶,戍守边疆,抵御匈奴。
  匈奴残暴,经常越境烧杀抢掠,□□妇女,无恶不作。
  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见证到匈奴的残暴,也明白了父亲为什么对他们恨之入骨。
  只要匈奴在一天,大楚百姓便一天不得安宁。
  那晚,看着营帐里被匈奴砍杀得腿脚不全的士兵和百姓,我下定决心,要将匈奴彻底驱除出我国国土,使他们再不来犯。
  我找到了父亲,表明了我的来意。
  父亲对此并不意外,只是日后对我的要求更加苛刻,他说,“要当突骑兵必须要有好身手,否则只是白白送命。”
  我深知此理,便暗下狠劲儿磨练自己,终于在三个月后,我得到父亲的应允,骑上了枣马,披上铠甲,上了战场。同我一道的还有源之和伯庸,他们俩一听说我参加了突骑营,也报名参加,这次也一同上了战场。
  战场上火光冲天,到处都是断裂的尸首。
  一想到这些都是被匈奴人杀害的无辜百姓,我心里头便怒火中烧。
  我挥舞着手中的剑,对着眼前的匈奴斩了过去。我的骑术亦不差,力气与小山般似的匈奴相当,并且灵活轻巧,很快就占据上风。
  时间不断的流逝,我仍不知疲倦般挥舞着手中的剑,只听得见一阵阵哀嚎,眼前一片血红。
  有匈奴求饶,我也面无表情地将他们斩杀。我大楚百姓向他们求饶的时候,他们不也是这么做吗?
  尸首成地,战场,人间炼狱。
  我不要命地厮杀,直到藏在胸口的银铃滚落在地,发出清脆的声响,我才恢复清明。
  脑海里映出小姑娘笑意盈盈的脸庞,我拾起地上沾了血的银铃,用还算干净的手将上面的鲜血抹去。
  小姑娘干净纯洁,不应该沾染上这些污秽之血。
  我收起剑,回营。
  父亲看着满身是血的我,久久没有说话。
  他听说了战场上的事。
  过后,他把我叫到了营帐内,只说了一句话:“水流心不惊,云在意俱迟。阿云,你要记住,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,不是无情的杀人机器。你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。”
  我沉默地点了点头,不再说话。
  我有着天生的杀性。
  杀性,在战场上是极大的助力,但也会成为自我毁灭的武器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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