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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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好似身临其境般的回到了当初与商泊禹相识的大学时期,他的爱,那么热忱,那么轰烈,那么肆意,又那么自由。
  酒店房间里。
  商泊禹挂了电话就看到宁微微耷拉着小脸,撅着嘴,一副泫然欲泣的可怜模样。
  他心头一软,走过去,轻轻将人拥进怀里,宁微微却反抗的不让他抱,“骗子!你不是说好要再多陪我一天吗?”
  “明天下午两点公司有个重要的会议,我不能缺席。”商泊禹再次环住她,轻声哄道,“你听话,别闹。”
  宁微微眼睛湿漉漉的,里面装满委屈,在他怀里抬起小脸,“下次是什么时候?又得下个月去了对吗?”
  商泊禹用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脸颊,轻轻一笑,“今天下午你看的那条猫眼蓝宝石项链,我已经给你买了,明天就会送过来。”
  宁微微眼瞳睁大,兴奋的搂住他的脖子,细细的睡衣肩带从圆润白嫩的肩膀上滑落,尽显纯媚风情。
  “真的?老公,你真好,我好爱你。”
  商泊禹眼神一暗,扣着她腰肢的力道加重,声音也跟着哑了下去,“嗯?刚刚是谁说我是骗子的?”
  宁微微眸光流转,溢出缱绻的光,纤细的手指在他胸膛上打了个圈,声音甜软娇媚,“那你打算怎么惩罚我?昨晚那个姿势?还是……换一个?”
  第13章 草莓
  孟笙是在第二天上午八点多醒来的。
  明明睡了很久,但起来依旧觉得很累,很疲惫,那些绵绵不断,错综繁乱的梦将她的精力抽得一乾二净。
  窗外的雨还没停,下得淅淅沥沥的。
  早餐是张姨端上来的,吃完后,她就把照片视频以及录音一并打包发给了裴绥。
  斟酌了下,又打字问了句:裴律,他在酒店长期包下一间房和小三居住约会,这种情况能算作是同居吗?
  那头的裴绥是过了十多分钟后才回的:每次居住时间长吗?
  孟笙抿唇:不太确定,但这次只住了两天。
  裴绥:在法律的定义上,同居通常指已婚人士与第三方未以夫妻名义但长期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如果他长期包房,只为了每个月去和第三者住几天,是不构成同居的。
  孟笙的心瞬间从凉水里过了一遍。
  这也是商泊禹的考虑吗?
  她愣了下神,咬唇打字:如果我能拿到她在酒店长期包房,和带小三每个月稳定居住的记录呢?
  裴绥:能拿到对你肯定是有利的。但同居这条的定义上,相对于会比较严格一些,一旦同居的证据充足,就能追究他的重婚罪。但以你目前说的,只能证明他的出轨行为。
  孟笙:好,我知道了,多谢。
  既然商泊禹能在那家酒店长期包房,想来和酒店的关系是不错的,如果她拿着结婚证去找工作人员给她开发票或者拿记录,肯定是会打草惊蛇的。
  只能在商泊禹手机上找找有没有酒店订单之类的。
  她又登录了几个商泊禹熟悉的网上银行,从去年他们在一起开始查流水记录,都没什么问题。
  本来以为不会有收获,毕竟这几张银行卡账户都是公开的,以他的谨慎,不会这么明目张胆才对。
  但意外的在今年七夕那天看到了一笔1314520的转账,点进去一看,对方收款人正是*微微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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