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0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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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赵传薪自带流行趋势,许多款式现在都没有,或者没有流行起来。
  但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。
  想了想,朱尔典换上最新定制的细条纹西装。
  这种正装,起初在银行职员和银行家种流行,渐渐普及,要到十来年后这股潮流风才会刮到美国。
  此时的美国时装是落后世界至少十五年的,所以欧洲列国很瞧不起美国人,觉得他们是土老帽。
  穿戴整齐,戴上礼帽,朱尔典出门。
  他其实内心很矛盾。
  一方面,他想要尽量取悦赵传薪观感,争取“宽大处理”。
  另一方面,他又有着老牌帝国贵族的矜持,不愿意向一个中国人低头,哪怕这人很恐怖。
  刚迈出军营的那一刻,他看到了各国使馆派出的护卫联军。
  京城使馆区,从某方面讲是一个整体。治安需要大家共同维护,好像残破的瓷片,每当面临外界压力,就要合拢成一只圆满的碗。
  出门前,朱尔典心里还有些放不下面子。
  可出门后,看见联军军警脸上多少挂着惶恐不安,朱尔典本来干爽如京城上空的心情,顿时秋雨绵绵。
  连他们都怕,我该不该怕?
  什么骄傲,都飞到九霄云外。
  阴沉着脸,在联军军警保护圈内,一步步朝bj饭店走去。
  即将抵达的时候,朱尔典忽然转头问:“巴克斯呢?他为何不来迎接?”
  “这……不知。”
  朱尔典皱眉,看着莫理循大街南口,熙熙攘攘的百姓,正朝着他们指指点点品头论足。
  “洋人军队,就是齐整。”
  “其实咱们的也不差……”
  “胡说八道,新军我也见过,精气神比不过洋人,我听舅丈的儿子说,新军弹药的火药量,都比洋人子弹少,否则那枪一打一腚墩!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被百姓交口夸张的洋人军警,此时却是紧绷着脸东张西望。
  联军军警,数量达到了五百多人,一眼望过去,挤满了街道。
  而这时,南边传来密集的碎步跑动声。
  尘土飞扬中,一队同样不下于千人的新军队伍正汹涌而来。
  百姓哗然。
  联军军警立刻戒备,转头,连枪都上了膛。
  原来是驻扎于南苑的第四镇新军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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