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六章 丰收(1)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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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甚至,许多麦穗,都有着微微荧光环绕。
  这是灵气的证据!
  赵朔站在田埂上,沉默的看着自己面前的麦田,妻子带着孩子,坐在田边。
  “大郎,你阿爸可厉害了!”
  “今年教出了一个考去柳城听讲的学生呢!”
  “乡里都来人了,要选你阿爸去乡里的乡校当老师,教大家读书识字!”
  “说不定将来能选个土地呢!”
  听着妻子的话,赵朔低下头去,心中有些愧疚,但他没有表露出来,只是淡淡的说道:“阿雨,走了,我们回去帮忙把晒谷场收拾一下!”
  “好!”他的妻子是一个难民的女儿。
  两年前,赵朔被柳郡官方送来这个新的移民村落脚,因为会识字,所以被安排当了村里的教师。
  教授村中孩子识文断字,也偶尔客串给大人们扫盲。
  主要是教人认自己的名字,然后记住些简单的度量衡和算术。
  最初,赵朔很抗拒。
  堂堂贵公子,岂能堕落至斯?所以他很敷衍,甚至有些散漫。
  但随着时间推移,他在这里慢慢习惯了。
  不知不觉的,成为了村子里的一分子。
  虽然依旧孤僻,但,村中上下都很尊敬他。
  就像尊敬村子里那些会手艺的工匠一般。
  所以,很快就有人来说媒,将女儿嫁给他。
  日子就这样一点一滴的过去,而他也慢慢的习惯了。
  带着妻儿,进了村子,来到那个村子中央,开辟出来的用水泥打好的晒谷坪。
  这里,全村的男女老少都已经集合,正在清扫着这个公共用地。
  柳郡的移民村,大都是集体形势的。
  除了各自的家庭外,其他一切东西,都是公有。
  土地公有、农具公有、粮食公有、香火公有……
  原因也很简单。
  初来乍到的移民,一无所有。
  他们想活下来,想活的好,就必须进行集体劳动。
  而集体劳动的好处是巨大的。
  首先,开垦的土地,可以统一耕作,统一播种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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